博物馆陈列柜内对文物保护的照明规范

  对有关光照控制的细则来说,适于50lx光照度的敏感材质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置于人工光源的照明环境之中。因为陈列柜内环境保持恒定,所以就没有必要自动控制光照。

  在日光下的博物馆中,通过严格禁止太阳光的直射展品,就可避免日光造成最严重的危险后果,但即便如此,这时照度依旧可能上升到500lx或600xl。因此,如果决定采用人工控制,要保持照度在较低的几百勒克司范围之内,就需要对百叶窗小心操控,并用测光表作持续不断地监测。

    如果我们把上面所述的标准规范称之为II类规范,那么针对所有非常珍贵的光敏性材质,推荐的I类规范如下:

    50lx:如前所述

    200lx:

    (a)展品受照射中心区域为200lx -50lx(150lx至250lx)

    (b)大型物体最亮部份和最暗部分之间的比率不超过2:1。在美术馆中,此规范将适用于绘画作品的整个悬挂区域。

    不应该低估在自动控制之下保持的困难。目前的设备可达到要求,但要由会使用测光表的电子工程师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

    无论决定作用I类还是II类规范,都应该控制紫外辐射。光线中紫外辐射不应超过75uw/lm。用一个性能良好的滤光片就可以达到该标准。